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更大力度利企便民,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营商环境关乎一个地区的发展全局,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关键。如此重磅政策利好,国务院为何再次“选中”重庆?将给重庆带来什么?接下来,重庆该如何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开展先行先试、示范引领?
就此,两江观察与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区域经济研究院院长易淼教授和区域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孙畅副教授展开对话。
★ 两江观察:重庆作为此次唯一入选全国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西部城市,你怎么看?目前重庆的营商环境如何?
易淼:作为中西部唯一直辖市,重庆叠加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等多重政策利好,出台了多项营商环境政策,本次入选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可谓是众望所归。
在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21世纪经济研究院联合发布的《2020年中国296个城市营商环境报告》中,重庆位居第五名。
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发布,各地48项典型经验做法受到通报表扬,重庆有3项经验做法上榜。仅以“渝快办”为例,这一政务服务平台,基于重庆整合各区县和部门审批系统,从而实现“互联网+政务”,减少办事环节,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以上这些,称得上是重庆能够入选首批试点的“资格”,也反映出较好的状况。
但我们也要看到,重庆在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机制体制创新、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等方面都还有很大的优化空间。
特别是对标对表国内外一流营商环境城市,重庆在国际化方面还需进一步发力。这不仅是重庆开展创新试点的重要内容,更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高质量发展要在高水平的国际竞争中动态提升,推动规则、监管、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增强本土市场的吸引力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因此,在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中,重庆要进一步强化系统意识、规则意识、服务意识,打造投资便利、要素通畅、政务规范、法治健全、宜商宜居的一流国际化营商环境。
★ 两江观察:今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会议部署在6座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如今国务院印发了《意见》全文,为开展试点做好顶层设计、进行详细部署。你认为《意见》对重庆有哪些利好?
易淼:国务院从部署开展试点,到正式印发《意见》,仅2个多月时间,可见效率之高、此事之重。本次公布的《意见》有不少亮点,对重庆等城市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推动和指导作用。
比如推进“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接下来,重庆要按照《意见》要求进行积极实践,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大力推进此项改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允许在营业执照上加载新场所,免于分支机构登记。
同时,对部分高频办理的经营许可证,只要符合条件,探索允许企业开设经营项目相同的分支机构时,免于再办许可证……这些改革措施,对企业更加便利地扩大规模、做大做优,无疑是重要的制度创新和政策利好。
再如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探索完善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这对重庆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新潜能及实现高质量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
我们知道,突破一个关键技术,往往能创造一个细分行业,进而盘活整个产业,最终对整个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积极带动。同时,优秀的科研人员是实现关键技术突破的主体。因此,激发其创新活力,尤为重要。重庆作为试点城市之一,要在此方面积极探索,更大程度地释放城市的创新活力和经济动能。
★两江观察:《意见》发布后,意味着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进入全面“施工”阶段。接下来,你认为重庆该如何干?工作重点有哪些?
孙畅:根据《意见》目标要求,经过三至五年的创新试点,试点城市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全球前列,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在全球范围内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以上“标尺”为重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指明了方向。重庆作为首批试点城市,要对标国际一流,聚焦企业需求,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着力点,全面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
聚力市场化,将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打响“渝快办”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窗综办”及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加快推进“跨省通办”“川渝通办”,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畅通市场准入,改善要素供给,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
聚力法治化,进一步健全法规体系,完善诉讼服务体系,简化审理流程,优化法治环境。比如,今年7月1日《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近日,重庆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这些举措聚力试点工作大局,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聚力国际化,重点围绕内陆国际物流枢纽、重庆自贸试验区、中新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等,积极探索陆上贸易规则,深化重庆与新加坡“点对点”合作,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全链条延伸,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两江观察:以点及面,是稳步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重庆既要把创新试点工作落细落实,还要做好示范引领,向全国“输出”探索经验。你认为重庆在这方面要怎样下功夫?
孙畅: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是这次创新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意见》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列出了事项清单,提出了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健全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等10个方面101项改革举措,绘就了清晰的“路线图”“施工图”。
正如相关人士所说:“开展试点不是为了‘栽盆景’,而是要多育良种、移植全国,促进我国营商环境不断迈向更高水平。”
所以,重庆在下一步工作中,不仅要围绕《意见》把创新试点工作落细落实落好,更要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做好示范引领,统筹结合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工作,在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和创新监管、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等方面积极进行创新性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在领先性、创新性和可复制性上下更大功夫,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获得市场主体普遍好评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及时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为全国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