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安全工作精神,持续推进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下文简称“中心”)的安全稳定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清当前安全工作形势,高度重视中心安全工作,为中心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和科研环境,确保中心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中心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中心安全稳定工作组
组 长:易淼、饶光明
成 员:李颖慧、林细妹、罗家君、薛晶月、高娟、刘霜
(二)工作组落实分工责任制,组长对中心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副组长是中心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成员协助副组长开展具体的安全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工作责任到人
行政用房由所在办公室的行政人员负责,会议室、资料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团队工作室由基地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用房由人才培养办公室负责,专家(专职人员)工作室由对应的专家(专职人员)负责(详见下表“中心安全工作责任人分工表”)。相关具体责任人要与中心签定《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安全工作责任书》(详见附件1),并交由综合办公室存档。
(二)安全工作集中排查和治理
组长、副组长带领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填写《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登记表》(详见附件2),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治,并及时将登记表交综合办存档。
(三)妥善处理安全工作突发情况
安全工作组成员在工作中如发现安全问题突发情况时,要及时向中心安全工作组组长汇报,保证信息传递的畅通,以便采取及时的措施进行处理、应对。
(四)安全工作重点检查项目
1.防盗:门锁是否有被撬痕迹;门窗有无松动、玻璃是否有破损;贵重物品随时携带;离开房间随手锁门等。
2.防火:电线是否有裸露现象;电源是否经常出现跳闸现象;电源插座是否老旧、有无松动或损坏;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各类电器使用是否正常,使用后是否断开电源;消防设施是否可用等。
3.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本方案自制定之日开始实施,解释权归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
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
2019年6月10日
附件1《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安全工作责任书》
附件2《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