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133”战略,着力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
李敬
着力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以下简称运营组织中心)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重庆较好发挥了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作用;构建起国际层面、国家层面、省际层面和市级层面四级协调机制,为通道建设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但作为“牵头人”角色,在“统领协调作用、带头带动作用、破题创新作用”方面还存在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建议采取“133”战略,树立“一个思维”、提升“三个能力”、更好发挥“三个作用”。即要有“平台经济思维”,找到价值点,建立核心优势,衍生更多服务,构建生态圈;重点在“商业服务能力、信息整合能力、制度创新能力”上下功夫;在“统领协调作用、带头带动作用、破题创新作用”方面求突破。
一是找寻共赢价值点,提升“运营组织中心”统领协调作用。要用好省部际联席会议、商务部中方工作机制等部际层面工作协调机制,联动沿线省区市共同争取国家在资金、用地、产业、贸易、对外交流合作等领域的政策支持,争取在国家层面通过《共建跨区域供应链服务平台实施方案》,筑牢通道建设利益共同体。推动与“13+2”范围内各省市区相关部门联动合作,形成常态、全面沟通交流机制。进一步增强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功能,建议可考虑将“运营组织中心”升格,进一步丰富编制、业务范围和职能职责,更好的推动承接国家部委的工作安排和协调沿线各省区市。
二是树立“平台经济思维”,建好跨区域合作“大平台”,构建服务生态圈,更好发挥带头带动作用。要落实好省际联席会通过的《共建跨区域综合运营方案》,以共建跨区域综合运营平台—陆海新通道运营有限公司及重庆区域公司为抓手,统一运营平台、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形成规模优势、议价能力,推动降本增效,提升国际资源要素的配置能力和国际影响力,更好促进国内、国际联动。要充分发挥好平台的商业引领、信息集成、规则制定功能,强化商业平台、信息平台和制度创新平台的一体化建设。要将陆海新通道运营有限公司的业务从单一物流服务转向涵盖贸易、产业、融资、数据、风险管理等全链条的综合服务。信息平台要整合市内外、国内外港口、海关、铁路、公路、集散中心等节点、枢纽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和供给需求数据,实现全过程、各阶段数据连通和共享,通过通道信息集成与共享,发挥大数据的引领和统筹作用,并体现商业交易平台价值。要整合市内运营资源、政策资源、通道资源,搭建综合性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和一流现代物流企业。进一步明确整合明确通道运营体系,统一品牌、统一规则、统一运作,统筹开行市内四向通道运作,加强合作,形成合力。
三是聚焦制度创新,更好发挥破题创新作用。“运营组织中心”要加快塑造陆上贸易便利化的运输规则、通关规则和金融规则三大核心规则。从外部而言,要建立陆上贸易规则国际磋商机制,利用双边和多边机制,积极推动与铁路合作组织、国际铁路联盟、世界海关组织等国际机构、行业协会和智库合作,推动建立统一的陆上贸易规则体系。要与国际商会建立紧密联系,积极争取将探索的陆上规则纳入惯例。要与国际商会召开“内陆开放及陆上贸易规则”为主题的国际论坛,及时宣传推介重庆的新探索。从内部而言,要协调国铁集团、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等,对航空、海运、铁路、公路等运输标准进行梳理,推动铁路运输危险货品与海运危险货品目录间“一货两标”互认,加快推动铁路和海运货物品名、分类标准、安全标准、货品代码等协同互认,实现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协调交通运输部、国铁集团在货物运输安全方面,给予通道沿线地方政府做好指导,并对锂电等货物运输方面出台运输要求细则,做到政策与执行一致。以通道沿线省区市直属海关共同签订的《区域海关共同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合作备忘录》为基石,推进通道沿线直属海关跨关区业务协同,深化涉税化验、集团保税、稽核查、风险防控一体化,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推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依托陆海新通道“一单制”应用场景,联手打造提单融资服务体系。
来源:《重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