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人员
报考我校应用经济学博士研究生,且通过初试的考生,复试名单见学校研究生院官网。
二、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9:00-17:00
地点: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田家炳书院
三、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面试成绩占9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占10分。
1.专业面试(满分90分)
考生需准备5分钟PPT进行个人基本情况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的介绍,然后按流程回答面试专家提问,最后专家评分。主要考核内容:
(1)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6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对问题的准确把握,回答问题中的知识面和知识运用,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
(2)科研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15分)
针对考生研究计划的设计,考查思维敏捷度、分析逻辑性、表达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力。
(3)道德品质及其他综合素质(15分)
考核考生面试过程中的综合素质表现。包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能正确进行自我认识和评价,有高度的团结协作精神,遵纪守法、文化素养高,举止谈吐得体。
2.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10分)
英语听说能力由专业外语教师对考生进行听说考核,全程录像。
四、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与复试成绩各占50%,具体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复试成绩*50%
五、考生录取
1.全脱产考生相关要求请参照重庆工商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s://grs.ctbu.edu.cn/info/1022/10120.htm)。
2.严格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根据复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
3.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54分)不予录取;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不合格(低于6分)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6)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强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初试、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拟录取名单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5.拟录取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提交材料及日程安排
1.提交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介绍的PPT电子版(显示比例设定为16:9),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下载并填写附件1),于2025年5月10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cjsybsb@ctbu.edu.cn(邮件名称:面试PPT +考号+姓名)。
(2)选择全脱产学习的考生(无工作单位),需提交全脱产学习承诺书(下载并填写附件2);选择全脱产且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全脱产学习同意书(下载并填写附件3)。考生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附件2或附件3择一填写。凡录取后未按照承诺书内容办理全脱产学习相关档案调转等手续者,取消录取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和不按规定模板提交材料者,视为非脱产学习。
(3)若导师有多名考生进入拟录取名单,导师根据对自身和考生的综合评价,在指标范围内具有优先选择的自主权,未被原报考导师选中的考生则按照自愿互选的原则调剂到其他具有空缺指标的导师。
(4)请考生根据情况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2、附件3,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单位鲜章后邮寄,纸质材料需5月10日17:00前顺丰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顺丰邮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重庆工商大学田家炳书院502;收件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23-62769540;邮编:400067。
2.日程安排
序号 |
事 项 |
时 间 |
地 点 |
1 |
复试身份确认及抽签 |
2025.05.12 (星期一) 8:00-8:30 |
田家炳书院5楼 050505 |
2 |
候 考 |
2025.05.12 (星期一) 8:00-16:00 |
田家炳书院5楼 050509 |
2 |
专业面试 |
2025.05.12 (星期一) 9:00-16:00 |
田家炳书院 6楼会议室 |
3 |
英语面试 |
2025.05.12 (星期一) 9:00-16:00 |
田家炳书院5楼 050511 |
七、其他
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面监督下进行,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学校研招办:023-62769448,联系人:黄老师;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研究院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科:023-62769540,联系人:林老师。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研究院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