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部署,凝心聚力助推市委“一号工程”,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揭榜挂帅”科研项目组织实施试点办法》(重工商大发〔2023〕132号),经研究,决定依托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照“揭榜挂帅”机制组织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咨政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校内外科研人员均可申报,现将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与资助标准
(一)研究方向
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开展咨政研究
(二)资助标准
资助经费: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揭榜挂帅”科研项目组织实施试点办法》采取“事后资助”的方式进行资助。凡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智库成果认定办法》认定为批示类I类的咨政成果,资助经费额度按照学校现行智库成果奖励标准的2-3倍进行上浮,具体额度由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学术分委员会审议确定,年度资助总经费不超过30万元。
二、成果要求
咨政成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且具有较高应用价值,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咨政成果满足《重庆工商大学智库成果认定办法》要求,并属于批示类I类成果。
三、成果认定与受理程序
咨政成果需提交:①批示原件②报告原文③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办公室(田家炳502办公室)。成果认定与受理程序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揭榜挂帅”科研项目组织实施试点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成果认定受理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30日。
请揭榜人填写附件1和附件2,并于12月30日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田家炳502办公室,电子版以“申请人+揭榜挂帅(咨政研究)”命名文件夹发送至邮箱cjsyjd@ctbu.edu.cn,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
咨询电话:023-62768533
社科处
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