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5日,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刘魏博士等在《经济管理》期刊发表论文《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缓解了相对贫困吗?》,其主要观点为:在贫困研究进入相对贫困治理以及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双重背景下,探索相对贫困的数字化治理途径,对于构建相对贫困长效治理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2014-2018年的数据,将相对贫困区分为主观和客观两种类型,并运用条件混合过程(CMP)等研究方法,分析数字普惠金融对居民相对贫困的影响。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每增加1%,客观相对贫困的发生概率下降2.12%,主观相对贫困的发生概率下降0.96%,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有效缓解了城乡居民的相对贫困状况,其理论机制在于数字普惠金融通过降低信贷成本、积累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缓解客观相对贫困,通过积累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缓解主观相对贫困。进一步从异质性视角分析发现,这种缓解效应存在城乡差异和年龄差异,由于“数字鸿沟”的存在,数字普惠金融对城市居民主客观相对贫困的缓解效应要强于农村居民、对60岁以下年龄群体主客观相对贫困的缓解效应要强于60岁及以上群体。因此,从供给端来说,应加快构建普惠性数字金融服务体系;从需求端来说,应正确引导城乡居民信贷需求;政府应充分利用数字普惠金融的普惠性特征,关注农村社会关系中的非正式制度安排,畅通农民社会交往渠道,防止贫困“自我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