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怎样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12月2日,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李敬教授做客重庆日报的重报圆桌会,对此进行了探讨。
李敬教授认为,四中全会提出了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和构建原则。从改革方向看,就是要体现“中国特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显著的特征、最本质的特征。因此,中国行政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另外,要体现“中国特色”,不能照搬西方行政管理制度,要更多从中华文明悠久的行政管理思想吸收营养,同时要吸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果。构建原则上,要聚焦“职责明确”和“依法行政”两个方面。“职责明确”就是要明确政府该干什么和不该干什么。“依法行政”就是政府必须在法律的规范下进行,要“行其政令,行其政事”,要有效制约和合理运用行政权力。
李敬教授指出,构建政府治理体系要把握好“四个关系”。一是“党”与“政”的关系。必须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政府的履职必须要按照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来履职,这是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二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制度设计和政府职能定位上,要充分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要完善地方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能,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要强化企业家公平竞争权益保障,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建立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市场环境。三是部门之间的关系。行政机构的设置要科学合理,行政部门之间,要避免职责交叉,避免政策冲突,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的现象。四是规范有序与管理效率的关系。一个好的制度,既要管得住,又要有效率;既要有依法行政的刚性,又要体现管理服务的柔性。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必须要加强行政管理手段创新,要更多运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比如“双随机、一公开”就是一种既有效率又体现公平的监管制度,我们要在更多层面加以推广运用。
文章来源:重庆日报